古法釀造攏系假?!釀造醬油1成6偷工減料。 豆油伯醬油全數合格

古法釀造攏系假?!釀造醬油1成6偷工減料

豆油伯醬油全數合格

 

去年下半年消保處與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合作,分別到醬油工廠分布較多的雲林、屏東、彰化進行採樣,一共採樣了50件釀造醬油,業務營業用10件,一般大眾用醬油40件,其中有8件醬油品質不符合規定,違規的比率達1成6,標示查核部份也有4件違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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醬油是民生必需品,幾乎是家家戶戶都必備的調味品,然而我們常常在輕忽下,並不知道自己吃下的醬油是如何釀造的?

為什麼純釀造看起來都一樣,風味卻是差這麼大呢?

 

豆油伯醬油的總公司和釀造工廠在屏東,自然也在消保處的採樣醬油工廠中

豆油伯醬油

品質檢測結果中,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相關規定 V

食品、食品添加物、食品用洗潔劑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器具、食品容器或包裝,其標示、宣傳或廣告,不得有不實、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。
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、宣傳或廣告。
中央主管機關對於特殊營養食品、易導致慢性病或不適合兒童及特殊需求者長期食用之食品,得限制其促銷或廣告;其食品之項目、促銷或廣告之限制與停止刊播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
第一項不實、誇張或易生誤解與第二項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、宣傳或廣告之內容、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

 

標示查核結果,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V

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,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,明顯標示下列事項:
一、品名。
二、內容物名稱;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,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
標示之。
三、淨重、容量或數量。
四、食品添加物名稱;混合二種以上食品添加物,以功能性命名者,應分別標明添加物名稱。
五、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、電話號碼及地址。國內通過農產品生產驗證者,應標示可追溯之來源;有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公告之生產系統者,應標示生產系統。
六、原產地(國)。
七、有效日期。
八、營養標示。
九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。
十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。前項第二款內容物之主成分應標明所佔百分比,其應標示之產品、主成分項目、標示內容、方式及各該產品實施日期,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。
第一項第八款及第九款標示之應遵行事項,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。
第一項第五款僅標示國內負責廠商名稱者,應將製造廠商、受託製造廠商或輸入廠商之名稱、電話號碼及地址通報轄區主管機關;主管機關應開放其他主管機關共同查閱。

古法釀造攏系假?!釀造醬油1成6偷工減料。 豆油伯醬油全數合格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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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豆油伯醬油一直以來秉持著
  1. 禁止使用基改的原物料,黃豆、黑豆、小麥都來自臺灣農民契作
  2. 禁止使用化學製成,不添加化學添加物
  3. 全品項無麩質、不含碘
  4. 通過SGS多項檢測(含農藥檢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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